散文
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姬悦文)观看完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内心久久无法平静,诸多乱象令人触目惊心。从曝光内容来看,部分商家为逐利毫无底线,将民众的健康与权益抛诸脑后。这不禁让我反思,为何在监管日益完善的今天,仍有这些问题存在?
民众的消费观念和辨别能力,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很多人在消费时,往往只看价格,贪图便宜,而忽视了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就像一些不良商家抓住消费者爱占小便宜的心理,用低价吸引他们购买劣质商品。直播间里“亏本甩卖”的剧本收割着冲动消费,拼单平台上“9.9包邮”的陷阱引诱着价格敏感群体。同时,消费者缺乏足够的维权意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的选择默默忍受,有的不知该如何维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商家的嚣张气焰。河南某县城消费者协会的数据显示,83%的投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普通百姓难以识破精密的造假技术,更无力承担专业检测成本。当老人为保健品骗局奔走无门、打工者为问题手机反复投诉时,维权的疲惫感正在消解公众对制度保障的信心。
我呼吁大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消费时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不贪图小利。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能仅靠一场晚会。它需要企业挣脱“违法成本低于收益”的算计,需要法律长出更锋利的牙齿,更需要每个普通人从“价格敏感”转向“价值觉醒”。当我们学会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用理性判断抵御诱惑时,3.15曝光的才不会只是年复一年的愤怒,而能真正推动商业文明向善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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