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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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

—— ——鲁兴勇散文选登(76)


 
   在我国历史上,有多个朝代提倡以孝治天下,如缇萦救父的故事,就感动汉文帝废除了由秦朝沿用下来的各种残酷刑罚。西汉时有个叫缇萦的小女孩为了替父亲赎罪而千里迢迢到京城上书,当汉文帝看到那言辞哀婉、忠心至孝的上书后,深深地被她的孝心与胆识所感动,见又是个女孩子所写,更觉其情可哀,贤德宽仁、爱惜百姓的汉文帝立即免除了缇萦父亲的刑罚。缇萦那甘为奴婢救父的自我牺牲精神,不只是拯救了其父亲淳于意的命运,由此,也让汉文帝认识到,继续沿用秦代的各种酷刑,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更不利于汉代政权的稳固。于是,下令修改刑律废除了多种其它酷刑,由此也掀开了汉初盛世“文景之治”的序幕。
  《史记》中写有:“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父母是我们的生命之源,是人生的启蒙老师,是天下最疼爱自己的人,世间最应该报答的人就是父母亲。自己本事再大,职位再高,也不能忘本。正如一首诗中写道:“父母恩情似海深,人生莫忘父母恩。生儿育女循环理,世代相传自古今。”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尊重的人,还能指望他去关爱别人吗?
  在我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无论朝代更迭,社会变迁,“百善孝为先”的古训,,一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时刻警示着炎黄子孙!《孝经》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百善孝为先,是说孝乃百善之首,善中之大善也。现实生活中可以为善的事情有很多,但首先是要孝敬父母。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人生头等大事。母亲怀胎十月,吃不好,睡不好,父亲整日操劳,疲于奔命,都是为了给子女创造一个好的生长环境。
  每个人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父母就辛苦劳累,生怕我们饿着,冻着,年龄稍长,社会又为我们提供学习知识的环境和工作的机会,古代圣贤也为我们留下无数的宝贵文化遗产。如《贤文》中记载的“孟宗哭竹冬生笋,王祥为母卧寒冰,董永卖身为葬父”等故事,至今仍在感化着我们。应知父母是我们的根,做人不能忘根忘本,否则,即使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又有何用。能孝顺自己的父母,又能“老吾老以及人老”地推而广之,去敬重普天下的老人,那才是大贤、大德、大孝之典范之人。
  我们来分析一下孝字的结构与写法,下面是“子”,上面是“老”。《说文》解之:“孝”为善事父母者,老在上,子在下,是长幼尊卑的次序,礼节。“自古忠臣多孝子 君选贤臣举孝廉”。孔子说:“孝,德之本也”。《论语》中有子游问孝于孔子的记载,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是告诫子女们对父母的孝是发自于内心的恭敬,否则与家中饲养的狗和马有何区别呢?
  
提倡孝道可以从小培养孩子的爱心和责任感,只有孝敬父母的人,才算是一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社会发展到今天,越来越多的国人开始体会到西方文明的不足与弊端,希望从祖国优秀文化的传承中寻找到,能使家庭更幸福,社会更和谐的答案。近几年持续升温的国学热,亦是以此为背景的。要让国人能从内心深处接受传统文化的精华并发扬光大,关键在于人人身体力行地从孝做起。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和胡锦涛总书记上任之初倡导的“八荣八耻”,都包含有一定的“孝治”含意在其中,忠与孝自古相连,不可分割。一个对父母不孝的人,对国何有忠心,一个对国不忠之人,很难有孝道,所以古代选择官员时有举孝廉科。2000年被判了死刑的胡长清,身为省级高官,在外包养情妇一掷千金,而弃80多岁老母于老家不闻不问。当朱镕基总理看了相关部门呈送的材料后,气愤地说:这种人早就该死。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对孝的理解不只是孝顺父母而已,孝顺父母只是孝道的开始。由孝进而衍生出的儒家:仁、义、礼、智、信,才是做人的基本要求。讲孝道要明白“五伦”,五伦是指五种人际关系: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能处理好这五种人际关系,也是我国古代传统的做人准则。从小养成孝敬父母,习惯成自然,长大后就会很自然地爱兄弟姐妹,爱国家,爱社会,爱人类。一个不孝敬父母,不爱兄弟姐妹的人,在关键时刻是很难有爱国之心和社会责任感的。
  
(2012年01月30日中直党建网-思想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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