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群团工作的具体措施》,10月28日,城市建设分公司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对分公司兼职工会干部进行岗位补贴的通知》。自此公司将向所有基层单位项目兼职团组织书记发放岗位津贴,由本单位行政列支。
此项制度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局党委文件,适应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激发团组织工作活力,夯实团组织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而出台的一项新举措。
《通知》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把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岗位津贴,作为落实党建带工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落实工会干部政治待遇、生产管理、理论学习、工作活动和活动经费结合起来,从而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内外部环境。
公司工会将结合每年年中党群工作巡查、年底党群工作大检查,对项目兼职工会干部工作流程、岗位标准、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不称职的兼职工会干部,督促项目工会组织予以调整和取消岗位津贴。
此项制度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局党委文件,适应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激发团组织工作活力,夯实团组织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而出台的一项新举措。
《通知》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把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岗位津贴,作为落实党建带工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落实工会干部政治待遇、生产管理、理论学习、工作活动和活动经费结合起来,从而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内外部环境。
公司工会将结合每年年中党群工作巡查、年底党群工作大检查,对项目兼职工会干部工作流程、岗位标准、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不称职的兼职工会干部,督促项目工会组织予以调整和取消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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