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进一步弄清企业廉洁风险的底数,构建完善“不能腐”体制机制,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城市建设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开展各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评价“画像”工作的通知要求》,对7名现职分公司领导进行了2018年度的评价“画像”工作。
一是根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城市建设分公司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评价“画像”表 》中现有掌握的7名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度民主测评票数情况、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职代会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票数情况等方面,本着客观公正,由来有据,既不刻意拔高,也不失之偏颇的原则,对7名现职分公司领导如实填写了《评价“画像”表》。
二是根据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评价“画像”表》的内容,由分公司纪委书记与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充分沟通后,对每一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价“画像”鉴定,并由分公司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签字确认,以确保评价“画像”内容客观真实。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的监督,根据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强化落实廉洁谈话和廉洁从业承诺制度》,7名分公司领导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手写了廉洁从业承诺书,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还将汇报履行廉洁从业承诺情况,以接受职工群众和班子成员的监督。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价“画像” ,画出了领导干部的性格特点;画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轮廓”,同时也为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了新抓手,为发现问题线索提供了新渠道,为防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提供了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