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佛莞城际项目部组织召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贯学习暨工作部署会议

  4月24日,佛莞城际项目部组织召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贯学习暨工作部署会议,项目部在岗员工共24人参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制定的法规,自2019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切实解决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现实问题,标志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立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对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具有特殊而重大的历史意义。根据《中国中铁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中铁股份安监〔2019〕84号)工作要求,佛莞城际项目部立即组织全员深入宣传学习,张贴宣传海报,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贯彻执行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详细内容、近期事故案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就具体工作做了安排部署。项目部将结合实际,由安质环保部牵头,分三个步骤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贯彻落实:2019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学习宣贯部署阶段;2019年5月4日至8月30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及专项检查阶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15日,总结分析阶段。项目部将持续开展《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二是增强整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三是强化宣贯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优化应急预案及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设备配置,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是推进自查自纠,加大隐患风险排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强化“红线管理”,明确“管”“监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规范现场管控;六是进行总结分析,建立自查自纠台账,查缺补漏,加强信息上报和工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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