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党振瑶)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与消费维权能力,3月13日,新疆兵团建工城建集团第四工程公司组织开展“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公司法务通过PPT讲解、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干部职工深入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结合近期消费维权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消费者在网购、食品、服务等领域遇到问题时的维权途径和方法。同时,提醒大家要时刻警惕消费陷阱,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今天的普法宣传活动很有意义,让我对消费维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后在购物时我会更加谨慎”。参与活动的青年职工漆青珍说道。
此次宣传活动覆盖干部职工50余人,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筑牢了根基。
活动现场,该公司法务通过PPT讲解、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干部职工深入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基本权利相关的法律知识,并结合近期消费维权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消费者在网购、食品、服务等领域遇到问题时的维权途径和方法。同时,提醒大家要时刻警惕消费陷阱,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今天的普法宣传活动很有意义,让我对消费维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后在购物时我会更加谨慎”。参与活动的青年职工漆青珍说道。
此次宣传活动覆盖干部职工50余人,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筑牢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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