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刘沙沙)近日,新疆兵团建工城建集团第四工程公司承建的新疆政法学院第五期建设项目教学楼21#楼—23#楼,实验楼10#楼通过主体验收,项目建设转入装修阶段。
此次验收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组成检查小组,分别对外观质量、保证资料、实体尺寸进行验收,第三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验收程序、内容及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监督。验收过程中,检查小组对混凝土构件强度与截面尺寸,建筑物层高、全高,砌体的成型效果、垂直度及平整度、施工资料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一致认为建筑物整体成型效果较好,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通过主体验收。“第一批主体验收的是教学楼21#楼—23#楼,实验楼10#楼,剩余部分计划分两个批次进行验收。”该项目经理马星介绍到。
据悉,该项目位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项目总建筑面积5695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18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46平方米。今后,该项目将按照目标倒逼、时间倒算、进度倒排的工作方式,合理调整机械、人员安排,以项目两级交底、样板引路、加强过程检查等多项手段,为项目竣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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