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讯(陶慧敏、沈佩华)《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承载了人民群众对于民事权利获得更充分保障的渴求,充分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人格尊严、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诉求与期盼。今年5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结合市政交通集团年度普法宣传计划,近日,新疆兵团建工市政交通集团天山公司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公司宣传电子屏发布宣传标语,购买学习书籍并制作宣传挂图下发到项目工地,组织职工线上观看《民法典开讲》和权威官方账号发布的普法栏目、《民法典》新增及亮点条款介绍解读等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让职工更全面、更准确、更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
活动中,党员干部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向身边职工群众解读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职工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教育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此次学习宣传活动极大提高了职工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意识,下一步,该公司将持续高标准开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把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努力提升职工法治素养,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取得实效。
活动中,党员干部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向身边职工群众解读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职工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教育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思维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此次学习宣传活动极大提高了职工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意识,下一步,该公司将持续高标准开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坚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把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努力提升职工法治素养,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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