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王静)由新疆兵团建工城建集团第四工程公司承建的兵团机关职工周转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业务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分别于4月25日、26日顺利通过人防验收。
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通过审阅相关施工资料和现场勘验的方式,详细询问设计、施工、建立、防护设备安装和检测单位负责人有关工程建设的情况,并对人防门、防火门、隔断门的开启灵活性、关闭严密性进行测试,对人防工程通风设备、电气设备运转情况进行调试,对人防标识牌和照明设备进行检验。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两项工程项目的人防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标准,工程技术资料完整,工程质量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据悉,此次两项工程项目人防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该公司将继续秉承严谨的工作态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确保工程项目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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