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北新投资公司1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雒焕鼎)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全国妇联表彰。其中,兵团第十一师北新路桥集团北新投资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吕春雷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汇聚全社会维权合力,进一步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近日,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北京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等800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任奎东等800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吕春雷从事工作20年来,她把全部的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兵团建筑企业基层一线。工作中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 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与企业党工团工作结合起来,引领妇女践行兵团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撸起袖子加油干,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得到了广大妇女职工的肯定和好评。工作中,她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刻苦钻研、追求卓越,先后获评兵团“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称号,并当选为兵团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兵团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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