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城市建设分公司签订2020年集体合同

  近日,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城市建设分公司2020年工作会暨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在穗隆重召开。通过各单位民主推荐产生的48名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另有9名职工列席参加。

  在职代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在与会40余名职工代表的见证下,分公司工会方代表、工会负责人熊卫东代表全体员工,与分公司公司方代表、分公司总经理吴楠庄重签订了《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2020年度集体合同》。

  以集团公司的合同精神为指导,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推行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是企业人本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重要体现,对员工的权益的有利保障。

  在此之前,为进一步完善《2020年集体合同》文本内容,分公司成立了由行政有关部门和工会牵头的《集体合同》起草小组,对文本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在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合同文本征求了意见。同时,召开了分公司《2020年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对起草小组提交的合同文本进行了协商和完善。并将《2020年集体合同(草案)》主要特点作了六点说明:一是更加重视依法治企理念,强调集体合同履约意识;二是更加重视员工关切问题,强调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三是更加重视现场生产管理,强调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四是更加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强调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五是更加重视提高员工获得感,强调深化“员工健康关爱计划”。六是更加重视困难职工,强调小康路上不让一名员工掉队。一年来,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集体合同》履行成效明显。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城市建设分公司集体合同的成功签订,对推进企业劳动关系构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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