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十四五”高质量开好局起好步,中铁十八局纪委深处着手明纪律,重点围绕工程项目部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或工作失职造成项目经济损失的行为严查深究、纠偏导正。
今年以来,该集团公司坚持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深挖项目亏损、安全质量事故、信用评价下滑等背后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问题。重点关注查处项目管理粗放、无序失范背后的政治问题、党性问题,严肃惩治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的“蛀虫”和内外勾结、以权谋私侵吞国有资产及境外腐败问题,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释放出正风肃纪反腐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集团公司先后对三个由于管理人员严重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13人党纪政务处分,并责令经济赔偿31.568万元。
集团所属三公司甘肃某铁路二标项目部经理张某,因责任心不强,施工管理不到位、质量把关不严,项目部后期发生 病害治理,造成经济损失 102.47 万元。项目部党工委书记范某在负责期间,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监管不到位,项目部后期发生多处病害治理,造成经济损失 858.22 万元。项目部总工程师解某在负责期间,因责任心不强,施工管理不到位、质量把关不严,项目部后期发生多处病害治理,造成经济损失 277.56 万元。2021年5月20 日,经研究决定,给予项目部经理张某、党工委书记范某、总工程师解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三人经济赔偿 分别为1 万元、3.4 万 元、5万元。市政公司安徽某项目部原经理陈某、项目部计划部部长刘某,对劳务队伍管理不到位,质量把控不严,导致项目部违规签署维修合同、索赔合同,涉及金额 100余万元。未按规定在施工队计价中扣除相关费用,重复给施工队零星工程计量等,造成经济损失 90余万元。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并责令经济赔偿1.37 万元;刘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责令经济赔偿 3.03万元。
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鲁小龙强调指出:“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生产经营管理不到位、工程进度质量把控不严,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就是形式主义不良作风的具体表现,必须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以正风肃纪、严格监督执纪的新成效,促进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